一、招生专业、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(方 向) | 层 次 | 学 制 | 甘肃省计划数 | 学费标准(元∕年) | 科 类 | 服装与服饰设计 | 本 科 | 四年 | 30 | 9000 | 文理兼招 | 环境设计 | 9000 | 文理兼招 | 动画 | 9000 | 文理兼招 | 视觉传达设计 | 9000 | 文理兼招 | 音乐学(音乐教育方向) | 20 | 9000 | 文理兼招 | 音乐学(音乐舞蹈教育方向) | 9000 | 文理兼招 |
二、报考条件 1、符合《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、热爱艺术,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、身体要求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等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 三、报名地点、考试时间 省 份 | 考 点 | 类 别 | 报名测试地 点 | 报 名 时 间 | 专业测试时间 | 甘肃省 | 兰州市 | 非美术类 | 兰州城市学院 | 2013年2月21-22日 | 2013年2月23日 | 美术类 |
四、考试科目 类 别 | 专 业 名 称 | 专业考试科目 | 美术类 | 服装与服饰设计、环境设计、动画、视觉传达设计 | 素描、色彩(专业总分200。素描、色彩各100分) | 非美术类 | 音乐学(音乐舞蹈教育方向) | 1、目测外形; 2、基本功展示;3、舞蹈片段;4、即兴创编 (专业测试总分为:100分,上述四项各占25%) (考生忌浓妆) | 音乐学(音乐教育方向) | 1、目测外形; 2、视唱、听音、节奏; 3、声乐:演唱一首声乐作品; 4、钢琴或器乐: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; (专业测试总分为:100分,第1、2项必考,其中:第1项分值占10%;第2项分值占10%;第3~4项任选一项,分值占80%。) |
五、录取原则 1、美术类: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,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,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,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甘肃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⑴环境设计、动画专业:按(文化课成绩*0.4+专业校考成绩*0.6)的综合分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⑵服装与服饰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专业: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2、非美术类: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,文化课成绩达到甘肃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 音乐学(音乐教育方向)、音乐学(音乐舞蹈教育方向)专业: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,从高到低录取。 3、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政策不符,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文件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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